《
妖狐豔史》存世的為刊刻本,共十二回,扉頁中間題有“妖狐豔史”四個大字,右偏上寫有“開卷一笑”,左偏下寫著“松林軒編”。書的正文前印著“新編妖狐豔史目錄”。正文半頁八行,每行二十字。版心刻著“妖狐豔史”。書中沒有序或跋,也沒有影像。此書現藏於日本東洋文化研究所。
在明代以前的小說中,狐狸多是毀國殃民,害人性命的妖精,形象醜惡。從明代開始,小說中逐漸出現了助人為樂的狐狸形象。到了清朝蒲松齡的《聊齋志異》中,狐狸幾乎都變成了救危急困、溫順善良的“義狐”了。本書中的千年狐狸月素美麗、善良、仗義,跟一味淫亂的雌狐桂香、雲香形成了鮮明的對照。這種形象的變化,是值得深入探討的。
本書遭禁,大概有以下兩方面的原因:第一、內容荒誕離奇。小說講述了書生明媚與女狐的不同交往。這本身就是離奇的。第二、書中涉及淫穢情節。本書共十二回,竟有四回連續描寫明媚與狐桂香、雲香交相淫樂的場面。因而,清代歷次查禁都不放過它。
聲 明:
㈠ 《妖狐豔史》為不詳所著屬虛構作品,不涉及任何真實人物、事件等,請勿將杜撰作品與現實掛鉤,作品中的觀點和立場與策雅小說網的立場無關,本站只為廣大書友提供電子書閱讀平臺。
㈡ 《妖狐豔史》小說跌宕起伏、精彩連篇,希望廣大書友支援作者,支援正版。